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民兵要发挥“五个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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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治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民兵要发挥“五个作用”[J].中国民兵,2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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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治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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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军区 司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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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寓兵于民”、“劳武结合”的特点,决定了民兵、预备役人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责任重大,优势独特,大有作为。省军区系统一定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要求,找准位置,发挥优势,作出应有的贡献。要着眼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力量保障,在履行根本职能中发挥战斗队作用。创造和平稳定、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然而,当前影响和平稳定环境的因素仍然不少,特别是越来越猖獗的“台独”势力已成为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现实威胁。国防后备力量作为我国“三结合”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新使命就要紧紧扭住军事斗争准备这个龙头,在履行根本职能上发挥战斗队作用。要围绕“为什么要准备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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