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河镇安置退伍兵实行“四个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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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文辉
,王义全.潮河镇安置退伍兵实行“四个优先”[J].中国民兵,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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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文辉 王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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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省五莲县潮河镇现役军人优抚工作做得好,以青年民兵为主体的军属优抚小组,责任到人,新兵尚未离家,人武部的同志就带领他们定点“认门”,随时帮助军属解决困难。应征青年接到入伍通知书的同时,与镇政府签订退伍安置合同,使他们安心服役,解除后顾之忧。退伍军人安置实行“四个优先”。一是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表现突出的,优先安置在条件好的单位;二是在部队担任班长、副班长等职务的,优先安置在基层领导或骨干岗位上;三是有一技之长的,优先用其特长,安置在专业岗位上;四是家庭确有困难的,优先照顾,妥善安置。优抚政策和退伍政策的落实,促进了战士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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