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接电视信号酿祸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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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涛
,吴贻传.私接电视信号酿祸端[J].中国民兵,2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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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涛 吴贻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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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徽省蒙城县辛集乡民兵王某,为接收电视信号,造成电视设施损坏,锒铛入狱,后悔不已。王某与来自安徽金寨的朋友修理电器,技术很棒,合伙在村里开了一个电器修理部。一天上午,王某突发奇想,不顾朋友劝阻,在门外电缆上钻孔连接电缆,以便于修理电视机时调试电视信号方便,结果穿透了电视主干电缆,致使干线放大器烧坏,400米电缆报废,4个村电视信号中断20多小时。王某私接电视信号,造成电视设施毁损,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经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其行为已构成过失破坏电视设施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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