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预备军人班应有统一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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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星火
,陈启荣.开办预备军人班应有统一规定[J].中国民兵,19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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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星火 陈启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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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来,不少县(市、区)人武部通过开办预备军人班,为部队培养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素质较高的兵员。实践证明,开办预备军人班有利于在广大青少年中普及军体知识和技能,不仅为有志从戎的青年提供了一条实现理想的成才之路,而且为提高兵员整体素质探索了一条有效途径。但就目前各地开办预备军人班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五个问题:一是开办预备军人班的形式不统一,既有县(市、区)人武部自办的,又有县(市、区)人武部与教委及有关学校联办的,其中联办的占半数以上。二是办班名称不统一,有称之为“预备军人班”的,也有称之为“预备役班”、“役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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