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开办预备军人班应有统一规定
引用本文:万星火 ,陈启荣.开办预备军人班应有统一规定[J].中国民兵,1995(9).
作者姓名:万星火  陈启荣
摘    要:近几年来,不少县(市、区)人武部通过开办预备军人班,为部队培养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素质较高的兵员。实践证明,开办预备军人班有利于在广大青少年中普及军体知识和技能,不仅为有志从戎的青年提供了一条实现理想的成才之路,而且为提高兵员整体素质探索了一条有效途径。但就目前各地开办预备军人班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五个问题:一是开办预备军人班的形式不统一,既有县(市、区)人武部自办的,又有县(市、区)人武部与教委及有关学校联办的,其中联办的占半数以上。二是办班名称不统一,有称之为“预备军人班”的,也有称之为“预备役班”、“役前班”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