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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光大党管 武装优良传统
摘    要:本期发表陕西榆林地委书记高仰秀、行署专员马铁山和江西金溪县委书记颜赣辉、山东阳信县委书记刘致兴情系武装、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的报道,值得一读。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他们发扬光大党管武装优良传统,兼任军分区和县(市、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负其责,带头弘扬了党管武装的光荣传统,受到当地群众普遍赞誉。 民兵是群众武装,民兵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军事工作。因此,除了受军事系统的领导外,还要受各级地方党委的领导。只有这样,民兵工作才能同地方其他各项工作密切结合,围绕当地的经济工作顺利进行。正如党中央有关文件指出的:整个民兵建设工作必须由各级地方党委切实掌握起来,不能只交由军事系统去单独管理,因为民兵工作仍然是地方群众工作很重要的一部分,这一部分工作必须依靠地方党委的领导,与全部地方工作取得密切配合,才能做好。加强地方党委对民兵工作的领导,也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管武装的原则,保证民兵武装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所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加强地方党委对民兵工作的领导,历来十分重视。早在1964年,毛泽东主席在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曾强调指出:地方党委要管军事、管民兵,不能只管文不管武,只管钱不管枪。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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