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防知识产权立法的军地协调——以《国防专利条例》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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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斌,付殿洪,孟涛.论国防知识产权立法的军地协调——以《国防专利条例》为例[J].军事经济研究,2011(7):5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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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斌 付殿洪 孟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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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军事经济学院国防经济系;66055部队后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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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国防知识产权立法,军事法规、规章与地方法律、法规间还存在诸多冲突和矛盾。以《国防专利条例》为例,实现军地立法的协调,首先需要上位法明示或者默示立法权规定。其次,国防专利权主体应当是多元的,包括个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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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防专利 立法 军地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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