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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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牛惊雷,;魏登斌.军工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分析[J].军事经济研究,2008(5):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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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牛惊雷 ;魏登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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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警学院部队管理系,空军驻武汉办事处人事劳动处 讲师,经济学博士,中校警衔,处长,中校军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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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军工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中,对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重点军工科研院所应继续保持国有独资形式,以保障国家对其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的绝对控制;对研制生产一般武器装备、分系统和零部件的科研院所以及研制生产军民通用产品的科研院所应改为股份制公司,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当然,在转制过程中,还需进行明确产权关系、建立一体化科研体制、调整和优化军工科研院所结构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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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军工科研院所 企业化 转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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