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代表参与军品科研费监督工作刍议 |
| |
引用本文: | 张涛,陈彦,陈雄智.军代表参与军品科研费监督工作刍议[J].军事经济研究,2006(8). |
| |
作者姓名: | 张涛 陈彦 陈雄智 |
| |
作者单位: | 军事经济学院军队事业审计教研室,总装备部武汉军代局驻永州地区军代室,军事经济学院军队事业审计教研室 副主任、讲师,文职,上尉军衔,主任、副教授,文职 |
| |
摘 要: |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厂军事代表工作条例》对军代表参与军工产品研制费(又称科研费)管理还是个空白,而军品研制科研费长期处于供管脱节、经费使用效益差、新产品定价难的状况,亟须研究解决军代表参与军品科研费监督问题。一、对我国现行武器装备研制费管理体制的认识武器装备研制费是国防科研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科研费是由国家财政根据确定的指标分配给国防科研主管部门的,用于武器装备的研制及基础研究、预先研究的专项经费。现行《国防科研试制费用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合同暂行办法》是1987年1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