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对民兵事业费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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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晓伟,杨进.农村税费改革对民兵事业费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J].国防,2001(6):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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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伟 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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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军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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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民兵工作相关经费的保障方式也相应发生了变化,即开始施行以中央财政保障为主,地方财政保障为辅的保障方式。这些改革举措对民兵工作的影响是深远的,一方面使民兵工作经费保障渠道更加顺畅,另一方面对各项保障经费的规范化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民兵事业费作为由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三级直接管理和使用的民兵建设专项经费,也必须顺应改革的需要,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使用。 从当前民兵事业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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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兵建设 保障方式 直接管理 要求 施行 工作经费 农村 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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