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构建“兵船合一”的民船预备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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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寅,孟永军.应构建“兵船合一”的民船预备役制度[J].国防,2002(2):5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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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寅 孟永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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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军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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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兵船合一"的民船预备役制度,是指国家对适于军事用途的民船及船员,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在册,编入预备役组织,随时准备应召服现役或遂行其他紧急任务的一种后备力量储备形式.建立"兵船合一"的民船预备役制度,可以实现民船动员的主要对象--人与船的完美结合,既便于民船及船员的平时管理,使民船动员的组织形式与平时的生产组织形式趋于一致,又便于战时民船的快速动员,是贯彻"平战结合"国防动员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我国现行预备役制度的完善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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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船预备役制度 “兵船合一” 预备役组织 后备力量储备 国防动员 平战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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