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沿海紧急战备动员(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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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羽.东南沿海紧急战备动员(八)[J].国防,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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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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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部国防综合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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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军需物资的供给与储备 为满足参战部队对军需物资的需求,国家粮食部、商业部、轻工业部等应总后勤部的统一申请,予以物资动员保障。紧急战备期间,总后勤部申请的物资,“由国家有关部门分别安排调拨,组织加工生产或布置地方筹供。对不便于统一筹措的肉、菜、烧柴、马草、日用品及部分装具等,由军区和部队向省或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就地筹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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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军事历史 新中国动员史 战时动员 战备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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