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淡化预备役部队参战的主要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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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盛清.不能淡化预备役部队参战的主要职能[J].国防,2010(4):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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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盛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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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军区军务动员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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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预备役部队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能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这一规定,明确了预备役部队的主要职能任务是参战,除必要时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外,平时主要是搞好军事训练,战时迅速将战争潜力转化为战争实力,由预备役转为现役。然而,目前一些预备役部队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要提高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的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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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备役部队 职能任务 参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多样化军事任务 淡化 多种安全威胁 社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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