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上网烧柴垛 恶意报复理不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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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军,王恩昌.不让上网烧柴垛 恶意报复理不该[J].东北后备军,2008(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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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军 王恩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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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7月13日晚上8点左右,黑龙江省桦南县士龙山镇长青村村民乍某家柴草垛突然起火,后在土龙山公安分局和村民兵联防队员的帮助下将火扑灭,民警们顺藤摸瓜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就破获了这起故意放火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同时也被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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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网 报复 恶意 犯罪嫌疑人 黑龙江省 公安分局 桦南县 放火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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