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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上网烧柴垛 恶意报复理不该
引用本文:李建军,王恩昌.不让上网烧柴垛 恶意报复理不该[J].东北后备军,2008(3):41.
作者姓名:李建军  王恩昌
摘    要:2007年7月13日晚上8点左右,黑龙江省桦南县士龙山镇长青村村民乍某家柴草垛突然起火,后在土龙山公安分局和村民兵联防队员的帮助下将火扑灭,民警们顺藤摸瓜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就破获了这起故意放火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同时也被捉拿归案。

关 键 词:上网  报复  恶意  犯罪嫌疑人  黑龙江省  公安分局  桦南县  放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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