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何时才能用警械
摘 要:
1996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对“警械”作了具体的规定.警械分为两类.一类是指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在下列情形中可以使用:为制止流氓活动;为制止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为制止非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