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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预约合同的法律适用
引用本文:张朝军,史婷.试论预约合同的法律适用[J].武警工程学院学报,2008,24(3):43-45.
作者姓名:张朝军  史婷
作者单位:[1]武警乌鲁木齐指挥学院训练部,新疆乌鲁木齐830049 [2]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陕西西安710001
摘    要:预约合同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普遍存在。从法理上来讲,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订立预约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订立本约合同。预约合同与意向书存在质的规定性差异,同时也有别于附条件合同、附期限合同与缔约过失行为。在法律适用时,应当坚持合同自由原则和类推适用原则。

关 键 词:预约  本约  合同自由  类推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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