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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用公文处理中的有关问题
引用本文:李建新.关于军用公文处理中的有关问题[J].军事经济学院学报,1997(4).
作者姓名:李建新
作者单位:军事经济学院院办
摘    要:1992年7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经中央军委批准正式颁发施行。这是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综合性法规,是全军各级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基本依据。为了较好地掌握《条例》,贯彻运用好《条例》,我就军用公文处理中的有关问题谈点体会和看法。 1 公文文种的用途及区别 1.1 通令、决定和通报的用途及区别依据《纪律条令》,向部属宣布奖惩事宜(不包括授予荣誉称号),用“通令”。对重要事项或重要问题做出安排或处理,用“决定”。向部属和有关单位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表扬先进,批评错误等,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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