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权分离”与国有企业改革目标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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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济人.“两权分离”与国有企业改革目标模式[J].军事经济学院学报,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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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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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军事经济学院财务一系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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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两权分离”可以划分为五种形式:所有权与部分直接经营权的分离;所有权与全部直接经营权的分离;所有权与部分直接经营权和部分派生经营权的分离;所有权与全部直接经营权和部分派生经营权的分离;所有权与全部直接经营权和全部派生经营权的分离。要使国有企业在实行股份制的基础上实现两权分离,必须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权”出一门——国有资产管理局,并通过受委托的董事会来全权行使国有资产的经营权。因此,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模式应该有三种类型:一是实行国家所有,政府部门直接经营,国家统负盈亏;二是实行国家所有,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实行非国有化,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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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两权分离” 国有企业 改革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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