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应做和谐社会的模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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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兴旺.领导干部应做和谐社会的模范[J].华北民兵,20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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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兴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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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秦皇岛预备役炮兵旅 政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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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郑重地提出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引起全党乃至全社会的共鸣。在学习十七大报告中,我深刻体会到,作为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努力当好促进和谐社会的模范。首先,要当好宣传员。大力宣传、努力营造促进和谐社会环境,突出人的和谐,倡导和谐理论,培育和谐精神,使人人促进和谐、和谐成果由人人共享成为自觉共识。把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基层营连,使每名预任官兵都来关心和支持和谐社会的构建,积极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添砖加瓦,不断激发社会活力,努力形成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的良好氛围。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和谐社会构建的全过程,有步骤、有计划,分阶段、有重点地介入,通达社情兵意,引导社会热点,搞好舆论监督。以宣传促进和谐建设,以建设彰显宣传成效,达到二者同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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