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摘    要:(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0年2月26日(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第三章国防动员计划、实施预案与潜力统计调查第四章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第五章预备役人员的储备与征召第六章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第七章军品科研、生产与维修保障第八章战争灾害的预防与救助第九章国防勤务第十章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第十一章宣传教育第十二章特别措施第十三章法律责任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防建设,完善国防动员制度,保障国防动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防动员的准备、实施以及相关活动,适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