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江津增压器厂商业秘密案宣判 |
| |
引用本文: | 沈世平.重庆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江津增压器厂商业秘密案宣判[J].国防科技工业,2003(10):24-24. |
| |
作者姓名: | 沈世平 |
| |
作者单位: | 江津增压器厂 |
| |
摘 要: | 8月27日上午.重庆江津市人民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涉嫌侵犯江津增压器厂商业秘密的犯罪嫌疑人陈江、谭家文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2年,并分处罚金80万元和10万元。
|
关 键 词: | 重庆 侵犯商业秘密罪 江津增压器厂 专利技术 犯罪事实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