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社会新阶层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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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培雄,莫时鹰.试论我国社会新阶层的性质、地位和作用[J].解放军理论学习,2002(1):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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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培雄 莫时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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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防大学研究生三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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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是历史的逻辑,现实的反映,时代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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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江泽民 “七一”讲话 民营企业 社会阶层 社会主义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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