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工条例》为依据 高标准做好涉军维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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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仲会.以《政工条例》为依据 高标准做好涉军维权工作[J].政工学刊,2011(3):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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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仲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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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军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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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队、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列为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各级政治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这一重大修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中央军委对涉军维权工作的高度重视。省军区系统应充分发挥自身位于“军地结合部”的优势,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扎实做好涉军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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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维权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政工条例》 标准 《条例》 2010年 省军区系统 国防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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