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推进和谐军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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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慧海.在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推进和谐军营建设[J].政工学刊,2007(2):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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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慧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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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军区政治部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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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凝聚官兵道德共识。以荣辱界限保障和谐。(一)夯实官兵精神支柱。组织官兵把学习荣辱观与学习党的第三代领导核心和胡主席关于保持思想道德纯洁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在深刻理解“八荣八耻”丰富内涵的基础上坚定官兵的政治信仰;与理想信念、战斗精神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广大官兵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冲锋在前、不怕牺牲,自觉做“八荣八耻”的忠实践行者。(二)端正官兵价值取向。把开展荣辱观教育的过程作为树立价值观的过程,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把个人价值追求与集体的价值目标统一起来,自觉把集体利益作为官兵个人的价值追求。(三)引导官兵树立正确追求。用荣辱观引导官兵树立三种观念:树立科学的知识观,自觉做到远离迷信,争做学习型人才、知识型人才;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努力做到扎根军营、默默奉献,为履行我军使命勤奋工作;树立合理的消费观,自觉坚持合法消费、适度消费、健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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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 荣辱观 军营 和谐 学习型人才 第三代领导核心 教育结合 集体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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