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他人维权自身权益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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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心慧.律师为他人维权自身权益受侵害[J].兵团建设,2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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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心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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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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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2009年4月20日,奎屯市某公司因与他人存在所有权纠纷,遂与奎屯市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律师合同》。双方约定,由该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谢某作为委托代理人,处理该公司与他人所有权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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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服务合同 律师费 律师事务所 人存在 委托代理人 纠纷 所有权 律师代理 奎屯市 聘请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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