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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荫道旁
摘    要:棉田进水起纷争故意伤害被判刑日前,由农五师博乐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有了结果,博乐垦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贾某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牛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1.5万余元。听到法院的判决后,牛某、贾某都后悔不已。牛某、贾某均系该师83团职工,且两家地头相连。2010年7月19日12时许,牛某到棉花地打农药,发现贾某浇地的水流进了自家棉田,马上气上心头。当看到贾某骑摩托车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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