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合同虽签订 仍然享有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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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兵法.赠予合同虽签订 仍然享有撤销权[J].兵团建设,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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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兵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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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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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被告范某与马某于1981年结婚,1983年生育一子。2004年,两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根据协议第三条约定:三间共有房屋中的一间归马某所有,另外两间归被告范某所有,如遇房屋拆迁补偿,范某拿出拆迁补偿款的二分之一给儿子范强用于结婚。婚姻关系解除后,马某与其子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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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撤销权 房屋拆迁补偿 合同生效 婚姻关系 被告 人因 协议离婚 感情破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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