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赠予合同虽签订 仍然享有撤销权
引用本文:兵法.赠予合同虽签订 仍然享有撤销权[J].兵团建设,2009(2).
作者姓名:兵法
作者单位: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
摘    要:案例]被告范某与马某于1981年结婚,1983年生育一子。2004年,两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根据协议第三条约定:三间共有房屋中的一间归马某所有,另外两间归被告范某所有,如遇房屋拆迁补偿,范某拿出拆迁补偿款的二分之一给儿子范强用于结婚。婚姻关系解除后,马某与其子范强

关 键 词:撤销权  房屋拆迁补偿  合同生效  婚姻关系  被告  人因  协议离婚  感情破裂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