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烟返回途中遇车祸 值班人享受工亡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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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大林,陶玉军.买烟返回途中遇车祸 值班人享受工亡待遇[J].兵团建设,2014(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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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大林 陶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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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兵团党委党校;六师芳草湖总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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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例】王某系六师新湖农场某商混有限责任公司警卫,负责公司巡视和守卫工作。2012年8月5日晚22点左右,王某前往距离商混公司大约500米的商店买完烟后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王某女儿向六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其父亲为工伤,六师劳动社保局作出师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予认定王某为工伤。王某的女儿向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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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 有限责任公司 认定 行政诉讼 决定书 社会保障局 人民法院 返回 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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