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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文 《军队政工理论研究》1997,(4)
某部一名干部犯了一个不小的错误,组织决定让其转业,这下可把他给乐坏了。原来他早就想解甲归田,多次申请皆因不符合条件而未能获准,此次意外地被“处理”,正中下怀。象这样看起来为“处罚”,实则为“奖励”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比如,工作无实绩,易地升官;甲单位干不好去乙单位,基层干差了去机关,本职岗位上不好好干调去搞生产经营(有实惠可得);跑官要官的就当官,老实傻干的就吃亏,等等。本应“处罚”的不仅不处罚,反而受到了“奖励”,怪不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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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有的带兵人这样抱怨:“现在的兵真是说不得、批不得,带兵真是太难了。”为什么有这种反映呢?笔者认为有的战士之所以“说不得、批不得”,处罚达不到目的,固然与战士自身原因有关系,但带兵人在实施处罚过程中所忽视的问题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有的不讲原则,对战士不能一视同仁;有的方法不当,使用“土政策”、“潜规则”;有的用语不文明,随意侮辱战士;更有甚者对战士动辄打骂体罚,不择手段。试想战士在这样的环境当中,时间一长,怎能不产生抵触情绪?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局面的出现,有不少是带兵人的“盲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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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报“军人与法”专栏中181期刊载了题为《象这样的拒服兵役者该怎么办?》的读者来信,披露了84860部队两名入伍不久的新战士以死、病相要挟逃离部队,拒服兵役的情况。“军人与法”专栏就此开展了一场讨论。这一讨论在军内外引起了很大反响,许多同志从法制角度对拒服兵役问题作了探讨。现将这方面的观点综述如下。来稿者大都认为,拒服兵役是违法行为,根据违法必究的原则,必须对这种行为予以必要的处罚。如何处罚?某集团军副政委张传苗认为,现行法律缺乏明确的处罚依据。比如,在兵役法中未规定时拒服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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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的基础在士兵”。密切官兵关系必须抓好爱兵这个基础工程的建设。军委首长曾经指出:“密切官兵关系,必须以爱兵为基础。”那么,怎样做好新形势下的爱兵工作呢?一、调整视角看战士。早在1938年5月毛泽东同志就深刻地指出:“很多人对于官兵关系、军民关系弄不好,以为是方法不对,我总告诉他们是根本态度(或根本宗旨)问题,这态度就是尊重士兵和尊重人民。”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部队时也多次强调,军官要端正对战士的根本态度。这些精辟的论述,极其深刻地揭示了端正根本态度在密切官兵关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指明了新形势下搞好官兵关系的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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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史载,宋朝时宰相吕蒙正做了宰相没多久,有人揭发蔡州知州张绅贪赃枉法,吕蒙正认真查办,但未找到实据。于是朝中便有人向宋太宗进言:“吕蒙正在贫寒时,曾向张绅要钱没要到,今天做了宰相就要报复人家了。”宋太宗问及此事,吕蒙正未作辩解。后来,在审其他案子时无意中得到了张绅贪赃枉法的确凿证据,宋太宗即为吕蒙正正言,并赞其清廉,而吕蒙正亦是一笑了之,未见逢迎。面对恶意中伤,不加辩解;面对赞许夸奖,亦不言谢。此种“不辩不谢”的态度,可以说是为官的一种至高境界———不去为一些莫须有的诽谤之辞枉费口舌,可以更加集中精力专注于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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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方的雨夜总这么沉闷。我躺在床上 ,久久难以入睡。耳边总响起前天和母亲在电话里的对话。“明明 ,后天是你外公十年的祭日 ,按家乡的规矩 ,要办一场 ,大家都赶回来了 ,你怎么还没请到假 ?”“妈 ,上次不说过了吗 ,现在正搞合成演练 ,我现在是代理指导员 ,抽不开身。再说咱这事 ,也不好请假啊。”“你离家这么近 ,请三天事假就足够了。李政委跟咱家这么熟 ,这点情面也不给 ?”“妈 ,熟归熟 ,但也不能想怎么样就怎样吧 ?”“可你看 ,你二舅那么老远也赶来了 ,你这……”“妈 ,替我向大舅二舅问好吧。”通话就这么结束了 ,可心中始终萦绕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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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做不好,除非不想做”——态度决定一切一是变压力为动力。刚进机关,大多不会写材料,更别说组织会议、起草文件了。领导要求严、标准高:“想吃机关的饭,先吃机关的苦,三个月考察期,干不好就走人。”这句告诫很多人都听到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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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历史》1993,(3)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方针是何时确定的? 陈标针对《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一书中“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方针的确定时间,提出不同看法,认为不是1939年冬至1940年春,而是1938年12月前。其依据是,1938年12月4日,毛泽东致彭德怀等人电中就已经在党内指出:“过去已打八、九仗,都是执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方针。”1939年9月16日,毛泽东在《和中央社、扫荡报、新民报三记者的谈话》中又公开表明:“任何方面的横逆如果一定要来,如果欺人太甚,如果实行压迫,那末,共产党就必须用严正的态度对待之。这态度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文力摘自《中共党史通讯》1993年第6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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