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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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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军队保障救济体系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保障救济途径单一,未能形成综合保障救济体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虽然规定了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实行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制度,然而在实际中却只有国家一个主体。而且,把对军人的保障救济的责任完全落到政府,也很难在财力、物力上得到保证。特别是在许多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就更难保障救济资金的有效落实。二是保障救济费不高,难以解决被救济者的实际困难。  相似文献   

2.
沈强  陆海军 《国防》2013,(10):15-15
沂蒙老区蒙阴县不断把“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发扬光大,今年又研究制定了《蒙阴县义务兵优待金实施意见》,对优待范围、年限、标准和经费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今年该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每户每年的6650元提高到9000元。截至目前,该县已为408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392万元。义务兵优待金的足额兑现,营造了“参军光荣、军属自豪”的浓厚氛围,在社会上形成了尊重和关心军人军属的良好风尚。  相似文献   

3.
法律解读     
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一条解读:本条规定优待对象为义务兵的“家庭”,而不是“家属”, 因此按标准发给的优待金或者其他优待应该作为一个整体针对其家庭发放;“其他优待”,主要是指优待金以外的政治优待、实物优待  相似文献   

4.
目前,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优待金筹集只由农业人口承担,各镇承担优待金的人口总数和服役的义务兵人数不均,优待金的收缴时间迟早不一等因素,使优待金标准不统一,负担不平衡,兑现不及时,优待面窄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应征公民的参军热情,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受到一定的影响。笔者对此作了如下探讨:  相似文献   

5.
文章在探讨军人抚恤费的性质和职能的基础上,提出了确定军人抚恤费标准的基本原则,进而对抚恤费各分项的标准制定、量化方法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军人抚恤费标准制度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6.
为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优待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四川省泸县人民政府决定:从1997年起实施烈军属优待金“五统一”。 泸县政府针对多年来烈军属优待金由各乡镇从农民提留中统筹的弊病,认为这种办法一是负担不合理,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云南省元谋县在优抚工作中,做到了四个落实。 一是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筹兑现。随着全县人均纯收入逐年递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也在去年每户平均150元的基础上增加650元,达到每户年均兑现800元,增长了5.3倍。大部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已按新的标准得到落实。 二是落实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对享受定期  相似文献   

8.
优待金为何各地有差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春节期间,各地人武部门在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军属优待金的发放落实工作中,有人发现并质疑,从全国各地看,优待金发放标准不一,有的差异很大,这是为什么呢? 发放优待金以及存在的差异是优待体制的问题。在我国,各类抚恤金、补助金主要由国家财政支出。相对较统一固定。而优待金的来源则不同,一是地方财政拨款;二是军属以及军人参军前所在单位承担;三是社会统筹。随着农村税费  相似文献   

9.
许戈平  米继贤 《国防》2007,(12):75-75
福建省委、省政府目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出新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为征集优质兵员创造有利条件。一是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从2008年起.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以前的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70%,提高到不低于100%: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以前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提高到不低于30%。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年增长比例不低于3%。二是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相似文献   

10.
军人抚恤是古今中外各国政府都必须面对的难题。经过长期的历史沿革,西方出现义务型抚恤观念,中国形成传统的恩赏型抚恤观念。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军人抚恤观念在吸收西方现代抚恤因素的基础上,在受到多次冲击的前提下,也经历着鲜明的变迁过程,即由传统的恩赏型抚恤观念向现代义务型抚恤观念转变。  相似文献   

11.
持续多年的“参军热”在降温,相继出现了“征兵难”的状况,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负担不合理。不送兵不负担优待金,多送兵多负担优待金,并增加安置优抚等方面的困难。二是城镇退伍军人享受的优待范围越来越小。三是优待  相似文献   

12.
军人家庭的物质福利保障主要包括军人配偶就业及社会保障、军人子女的抚养教育、军人家庭的基本福利和困难援助、军人亲属的优待和抚恤。建立和完善军人家庭的物质福利保障,应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完善相应保障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帮助服务,并通过提高整个社会对军人家庭的关注,切实解决军人家庭所面临的实际困难。  相似文献   

13.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7月18日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一步做好军人抚恤优待工作,民政部(1989)优字19号文件对此类问题有具体的解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条中所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正在服现役的军官(含由现役军官  相似文献   

14.
优抚,是优待和抚恤的简称,是国家和社会对武装组织成员及其家属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照顾的统称。优抚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武部门应从国防建设的大局出发,予以积极协助。我国的优待抚恤对象通常指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军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等。  相似文献   

15.
李翔 《军事历史》2008,(1):18-21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基于多种因素的考虑,强化了军人抚恤制度.该阶段的抚恤制度,学术界在研究国民政府的优抚或公务人员抚恤问题时已有所关注,但涉及领域和论证力度都亟需拓宽与深入.  相似文献   

16.
军人抚恤优待法律制度的法理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军人抚恤优待法律制度表现为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形式,具有规范抚恤优待行为、推进军队建设、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等作用,体现了国家安全、正义、公平、秩序和利益等核心价值以及维护优抚对象具体人权的终极价值。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法律制度,必须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注意相关法律规范的衔接,并把握好守法、执法、司法等环节。  相似文献   

17.
建立健全军人社会保障法规体系,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军队质量建设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保护军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军人社会保障立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军人社会保险法、军人社会福利法、军人社会救助法、退役军人安置法和军人优待抚恤法。  相似文献   

18.
产生参军“热” 降温的原因。主要表现为四多、三难的问题。四多:外出打工经商的多,独生子女多,讲求自身价值的多,不想去当兵吃亏,挑选兵种和去向的多。三难:优待金兑现难,安置推荐难,征集政审难。 保持参军“热”的办法。当前应把精力放在五个方面:一是要注重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二是完善兵役登记制度。应当结合兵役登记工作,对确定当年度征集的对象,要明确其返回报名的时间期限,让他们  相似文献   

19.
中国优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隋东升优抚制度,是优待和抚恤制度的简称。即对武装组织成员及其家属进行精神安慰、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一般由专门的法规性文件规定,有的包含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之中。它对于保障国家对军人的优待和抚恤,鼓舞军队士气,激励军人的献身精...  相似文献   

20.
对义务兵家属实行优待政策。是对现役士兵履行法定义务、献身国防事业的一种褒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人及军人家庭的关心和厚爱。通过发放优待金的形式。不仅能让现役军人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激发其献身国防事业的巨大热情,同时也是对广大干部群众最实际、最具体的国防和双拥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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