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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优抚制度是与"扩红"运动相伴而行的.为了促进"扩红"工作的顺利开展,苏维埃政府对军人优抚工作极其重视,制定形成了层次分明的优抚法规体系,设立了党、政、军、民相互协调配合的优抚工作机构,构建了以土地分配、劳动力优待、生活优待为核心的优待制度,初步建立了具有时代特色的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制度.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优抚制度不仅推动了"扩红"运动的顺利开展,而且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优抚制度的发展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相似文献   

2.
优抚,是优待和抚恤的简称,是国家和社会对武装组织成员及其家属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照顾的统称。优抚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武部门应从国防建设的大局出发,予以积极协助。我国的优待抚恤对象通常指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军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等。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宪法第4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因此,军人优抚权属于宪法权利的范畴,军人享有优抚的宪法权利;国家和社会是法定的义务主体,必须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相似文献   

4.
军人保险与军人权益保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规定军人享有劳动就业、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劳动报酬、离退休生活保障、物质帮助、福利、优待、抚恤、退役安置等权益。军人保险制度与军人工资津贴制度、军人优抚制度、军人退役安置制度等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军人权益保障体系,具有不可替代性。军人保险水平的确定,必须考虑到与军人的劳动付出相对应的军人权益保障的需要,而且还取决于对军人权益的认知能力和认同程度。军人保险制度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保证其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5.
军人抚恤优待法律制度的法理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军人抚恤优待法律制度表现为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形式,具有规范抚恤优待行为、推进军队建设、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等作用,体现了国家安全、正义、公平、秩序和利益等核心价值以及维护优抚对象具体人权的终极价值。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法律制度,必须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注意相关法律规范的衔接,并把握好守法、执法、司法等环节。  相似文献   

6.
重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优抚保障体系框架的基本建立。概括起来,新《条例》有以下8个新特点:  相似文献   

7.
李翔 《军事历史》2008,(1):18-21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基于多种因素的考虑,强化了军人抚恤制度.该阶段的抚恤制度,学术界在研究国民政府的优抚或公务人员抚恤问题时已有所关注,但涉及领域和论证力度都亟需拓宽与深入.  相似文献   

8.
边城双拥情满洲里边城满洲里"关心军人,关心军人家庭,就是关心军队,关心国防建设",成为全市人民的共识。部队官兵的热点、难点问题都挂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把复转军人安置、优抚政策落实、为驻军排忧解难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军地双方共同建立和完善了《满洲里市拥军优属工作规定》、《驻满部队拥政爱民工作规定》、《满洲里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等双拥法规、制度、公约,使满洲里市  相似文献   

9.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7月18日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一步做好军人抚恤优待工作,民政部(1989)优字19号文件对此类问题有具体的解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条中所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正在服现役的军官(含由现役军官  相似文献   

10.
目前,军队保障救济体系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保障救济途径单一,未能形成综合保障救济体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虽然规定了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实行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制度,然而在实际中却只有国家一个主体。而且,把对军人的保障救济的责任完全落到政府,也很难在财力、物力上得到保证。特别是在许多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就更难保障救济资金的有效落实。二是保障救济费不高,难以解决被救济者的实际困难。  相似文献   

11.
孙绍骋 《国防》2012,(7):17-20
一、新世纪以来我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的实践 新世纪以来,全国拥军优抚安置系统紧盯大事急事难事攻坚克难,注重强化服务保障改革创新,先后修订颁布《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通知》、《关于加强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等工作的意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200多个,地方性政策法规3000多个,有力地推动了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12.
法律解读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 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 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 通工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  相似文献   

13.
今年8月1日.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公布通过,10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近一时期,本刊收到不少军人和军属的来信来电,咨询他们在学习理解新修订的条例中遇到的一些不解和疑问。为了使大家全面了解新条例的精神,学习、掌握好这些政策.充分理解党和国家的关怀。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本刊特刊登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局长孙绍骋对诸多问题的解答。供大家参考。——编者  相似文献   

14.
我军军人保险的发展目标,是要逐步建立与地方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与军人抚恤优待、退役安置等政策相配套,与社会保障总体水平相适应,资金来源稳定可靠,管理体制相对独立,法规制度科学健全,具有我军特色的保险制度。当前,应着重抓紧立法、调整现有险种结付标准、拓宽保险渠道、改革管理机制等。  相似文献   

15.
建立健全军人社会保障法规体系,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军队质量建设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保护军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军人社会保障立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军人社会保险法、军人社会福利法、军人社会救助法、退役军人安置法和军人优待抚恤法。  相似文献   

16.
文章在探讨军人抚恤费的性质和职能的基础上,提出了确定军人抚恤费标准的基本原则,进而对抚恤费各分项的标准制定、量化方法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军人抚恤费标准制度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7.
问:为什么要制定《成都战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答: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国家对军人抚恤优待政策有了新的变化,总部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政策也有了新的调整,战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也出现了新的情况,如何将党和国家对残疾军人的关怀落实到战区部队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课题。我们制定《规定》,充分考虑了军兵种、总部驻战区部队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统一划归军区管理后的实际情况,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的各个坏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更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规定》历经一年多战区军以上残疾等级评定管理机构试用和修改,已较为完善,印发后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等一同构成了完整的战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管理法规。  相似文献   

18.
法律解读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向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七条  相似文献   

19.
文章运用公共经济学理论,分析了征募混合兵役制度下地方政府间在征兵费用、优待抚恤、退役安置费用等方面财政负担的不公平,提出了调整中共与地方财政在兵役制度中的权责、实行职业化的志愿兵役制度、实行军人退役货币化安置制度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法律解读     
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一条解读:本条规定优待对象为义务兵的“家庭”,而不是“家属”, 因此按标准发给的优待金或者其他优待应该作为一个整体针对其家庭发放;“其他优待”,主要是指优待金以外的政治优待、实物优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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