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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国防科研生产领域,必将对整个国家、国防科技工业产生深远影响,对于引入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加速国防工业和民用工业两个基础的融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防科研生产,也存在一些局限性,面临诸多问题和各种挑战,需正确引导,扬长避短,从而加速国防领域和民用领域科技、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  相似文献   

2.
金乐昌 《国防》2012,(6):7-9
一、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国防领域的条件及优势 一是市场经济为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国防领域提供了基础支撑.近年来,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在数量规模、管理体制、科研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许多企业已经具备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实力.  相似文献   

3.
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的障碍及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非公经济36条”为众多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众多的民营企业对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有着浓厚的兴趣,而2月下旬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非公经济36条)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允许非公有制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这对事实上已经进入和渴望进入国防…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新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进行了新的战略定位,以此为前提,对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贯彻落实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应不断拓展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深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队人才培养、军队保障、国防动员等重点领域和拓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海洋、空天、信息等新兴领域的军民融合式发展。同时,要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健全军民融合式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军民融合式发展政策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5.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方面做出了"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战略部署,明确指出要"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这是建立军民融合式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重大举措,将为民营企业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开辟广阔的空间,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注入强大活力。  相似文献   

6.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这为后勤装备生产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后勤装备生产要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优化配置军民资源,引导经济社会领域的多元投资、多方技术、多种力量更好地服务后勤建设,走出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  相似文献   

7.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特别是在“军民一体化”已成为各国军事工业发展趋势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和发挥民营企业优势,不仅能够促进我国国防产业的深入发展,加快我军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步伐,同时还有利于实现国防和军队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2005年2月24日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又称“非公经济36条”),其中第六条中明确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允许非公有制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  相似文献   

8.
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走中国特色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是党中央新时期对用好军品、民品产业两种资源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其中,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要素在国防领域和民用领域的交流融合,是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式发展中"军转民"、"民参军"的重点和难点,实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要素与民用领域技术、资金、人才、设备、知识、信息等要素资源交流是提高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能力、自主创新能力的紧迫任务,这一问题的解决,对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建设军民融合式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相似文献   

9.
美国军民融合法规建设的社会背景为消除冷战影响,形成一个同时满足军用和民用两方面需要的工业基础;其法规建设的主要内容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后勤保障领域、军事人才培养领域和动员领域等;其法规建设的特点为制度健全、规定明确等。美国军民融合法规建设经验启示我们,应从加强国防合同立法、立改废相结合、国防安全第一等角度出发,完善我国军民融合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10.
郭增维  苏晶 《国防》2013,(8):41-42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国防和军队建设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军民融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人才、军队有关保障融入国家社会化保障体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以及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建设等诸多领域。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实现军民融合这一战略目标的艰巨  相似文献   

11.
长期以来,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对军品研制生产这块庞 大的市场向往已久,尤其是一些具有相当技术实力和经济 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更是跃跃欲试。2005年2月24日,国 务院发布《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允许非 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允许非公有制企 业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军工企业 的改组改制”引起了广泛注意 2005年5月27日 国防科  相似文献   

12.
今年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 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允许非公有制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 及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这 就为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敞开了大门。本刊将关注这方面的发展情 况,并对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非公有制企业予以报道。 --编者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出台,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军事科研与生产领域成为有关方面热切关注的话题。毫无疑问,从世界军事工业发展的历史和趋势来看,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军工科研与生产领域,有利于打破传统军事工业的垄断和封闭,为军事工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动力和注入活力,是我国构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型军事工业体系的根本途径。但是非公有制经济  相似文献   

14.
李海涛 《国防》2012,(5):25-26
推进军民融合.军民融合是人民战争思想的传承和发展,是推动国防动员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必然选择.一要找准融合切入点.军民融合涉及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必须选准主攻方向,以重点领域建设带动军民融合整体发展.要把握国防动员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力争在通有装备科研生产、军队人才培养、社会化保障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形成对军民融合的强大牵引力,进一步辐射扩大军民融合范围,整体提升军民融合发展水平.  相似文献   

15.
正军品的科研和生产既是国防安全需要,又是军工企业的重要任务与责任。在军民融合新常态下,军品科研生产承制企业必须强化预算约束,打破军品科研生产成本价格管理的传统局限,努力创新军品科研生产成本价格预算管理路径,才能在保证国防经费(研制经费和购置经费)得到合理有效使用前提下,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赢得优势并取得合理收益。军品科研和生产的成本概念与价值补偿正确认识军品科研生产的成本概念与价值补偿原理,有助于明确军品  相似文献   

16.
周儒欣 《国防》2014,(8):30-33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方面做出了"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战略部署,明确指出要"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这是建立军民融合式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重大举措,将为民营企业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开辟广阔的空间,为我军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大活力。本文结合北斗星通公司的实践,试对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以下简称"民参军")的重要意义、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谈些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17.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完善国防动员体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的要求,推动民用企业规范有序地参与国防  相似文献   

18.
王庆宗  少将 《国防》2014,(1):17-19
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深入学习《决定》精神,贯彻落实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大战略思想,在装备维修保障领域积极利用军工企业及其他社会优势资源,深入推进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紧迫而现实的战略任务。  相似文献   

19.
正随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国家大力推动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在经济领域与国防领域的充分共享,这种背景下,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生产科研已成大势所趋。然而,长期以来,军工产业基于国家安全,形成了相对封闭、体系独立的垄断式科研生产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缜密严格  相似文献   

20.
资讯     
国务院发文允许非公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新华社2月24日授权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提出,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包括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其中在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中明确规定: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允许非公有制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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