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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军民协同创新,是推进国防科技创新发展、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体系的重要战略举措。利益相容是开展军民协同创新的重要前提。文章基于利益相容原理,科学分析军民协同创新的概念、特征及其理论基础,深入论证军民协同创新对推动国防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价值,认真剖析军民协同创新存在的诸如交易费用分摊、利益诉求多元、利益分配冲突和创新风险分摊等利益不相容问题,从文化环境塑造、利益分配、风险分摊和利益保障等方面构建军民协同创新的利益相容机制,使得军民两类科技创新主体利益相容、诉求一致,协同合作,共同推进国防科技创新与武器装备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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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的特殊性,导致政府在遵循市场运行的基本原则和规律的同时,需要发挥比在一般经济领域中更大的作用军民融合发展过程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特殊性军民融合之所以存在特殊性,主要原因在于"军"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的特殊性。武器装备有着不同于其他商品的特殊性,事关国家安全利益,用户主体单一,产品品种和数量规模小,技术高度复杂,由此而导致武器装备市场与普通民用市场存在本质区别。忽略武器装备市场的特殊性,简单套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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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军民融合金融支持体系,是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弥补军民融合资本缺口、助力市场配置军民融合资源、支撑利益"走出去"的重要举措.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效解决目前军民融合领域投融资渠道不畅、资本有效供给不足、融资风险持续增大等现实问题,急需统筹兼顾安全与发展利益、市场与战场需求,统筹谋划构建军民融合金融支持体系,为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提供有效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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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装备研发投资中介是指以汇聚军民双方资金为基础、以促进装备研发为目的、以风险投资为手段的投资服务机构。建立军民融合装备研发投资中介,应建立首席执行官责任制,明确项目投资中的权责关系,使军民成为利益共同体;建立研发项目推广制度,共同激励民间科研机构参与军工研发,使军民成为命运共同体;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明确军民融合装备研发投资中介的业务领域和涉密权限,使军民成为法律共同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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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军民融合式发展已经取得重要进展。在最近召开的十八大上,党中央又对军民融合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好十八大精神,坚持“高、新、宽、深”,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军民融合更加深入地向前发展 融合起点高 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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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受到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法规制度等因素的影响,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开始出现,形成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动力缺失困境、安全风险困境和效益流失困境。要走出困境,继续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必须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增强融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体制机制,统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形成各利益主体的共赢格局;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投资、市场管理等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研究出台军民融合法、武器装备采购法、军地投资协调规则等新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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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时下,与武器装备建设军民融合式发展内在要求相比,军品市场准入制度仍不够完善,利益固化的篱笆墙必须拆除,科研生产体系、装备保障体系、人才培养体系迫切需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机制建设规划,为打赢锻造"金刚指"。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习近平主席强调指出:进一步做好军民融合式发展这篇大文章,坚持需求牵引、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