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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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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国防动员计划和国防动员实施预案,根据国防动员的方针和原则、国防动员潜力状况和军事需求编制。军事需求由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国防动员实施预案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当在指挥、力量使用、信息和保障等方面相互衔接。"  相似文献   

2.
《国防》2011,(10):72-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防动员的需要,准确及时地向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提供有关统计资料。提供的统计资料不能满足需要时,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专项统计调查。"  相似文献   

3.
《国防》2011,(8):81-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国防动员计划和国防动员实施预案的编制和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4.
李成 《国防》2011,(10):13-14
"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课题,也是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国防动员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动员的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应当贯彻国防要求,具备国防功能"。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军民融合式发展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防动员法,扎实推进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国防动员计划和国防动员实施预案执行情况的评估检查制度。"国防动员计划、实施预案执行情况的评估检查制度,是指为掌握计划、实施预案执行进度和评估执行效  相似文献   

6.
高国胜  宋楠 《国防》2012,(7):14
日前,《山东省实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办法》正式颁布施行。这是山东省在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方面的第一部立法文件,标志着该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该办法共分23条,从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领导关系与机构、遵循原则、动员准备、动员实施、补偿与抚恤、经费保障等方面,对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加以全面规定。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办法对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的拟定、预征民用运力的编组训练以及征用实施方法等  相似文献   

7.
国防动员法第十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贯彻和执行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应当根据上级下达的国防动员任务,组织本行政区域国防动员的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  相似文献   

8.
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是国防动员的重要制度,有其特定的要求、编制程序和组织实施方法。《国防动员法》专门对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的编制和落实作了规定,这既体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是对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当前,应以《国防动员法》为依据,从以下六个方面规范完善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制度。  相似文献   

9.
《国防》2012,(2):71-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目录,由国务院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拟定,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相似文献   

10.
国防动员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国防动员计划、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和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制度。"国防动员计划、实施预案是国防动员平时准备和战时实施的基本依据,潜力统计调查是掌握和评估国防动员潜力资源状况的主要途径,三者同为国防动员组织活动的基础性内容。  相似文献   

11.
一、关于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职权的规定国防动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定的事项,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本法所指的国防动员委员会,主要分为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相似文献   

12.
高国胜  龚雷  孙学栋 《国防》2013,(7):14-15
国防动员实施预案是为应对战争或其他威胁而预先制定的国防动员活动方案,是提高国防动员实战能力的重要保障。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对于理顺指挥关系、规范行动程序、提高保障效率、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国防动员准备具有重要意义。依据要"准"。《国防动员法》规定:"国防动员实施预案,根据国防动员的方针和原则、国防动员潜力状况和军事需求编制。"  相似文献   

13.
《国防》2012,(1):70-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根据国防动员的需要,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应当贯彻国防要求,具备国防功能。"理解本条规定,应当把握以下三点。  相似文献   

14.
对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工作给予指导和政策扶持,以及做好有关的管理工作,是确保此项国防动员准备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从法律上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在这项工作中的责任,有助于依法确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体地位,明确其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本条规定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相似文献   

15.
钟磊 《国防》2011,(5):39-40
战时动员公民承担国防勤务任务是《国防动员法》赋予各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战时的法定权利与义务。国防勤务动员的组织与实施,既涉及国家军事利益,又涉及社会经济利益和发展利益,更牵涉被动员公民的自身利益,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的军地、军民、政府之间、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一旦处理不好,势必会影响到动员效率和国防勤务任务的高效完成。因此,战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组织国防勤务动员过程中,要认真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相似文献   

16.
朱云忠  汪煦平 《国防》2013,(4):16-16
为规范全省国防动员日常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连续3年试点、论证和实践的基础上,浙江省政府、省军区日前联合出台《浙江省国防动员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同步制定与《纲要》配套衔接的各动员领域"八个"《规范》。这是参照《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体例规范国防动员日常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浙江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相似文献   

17.
梁琼进 《国防》2011,(9):29-30
《国防动员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履行有关国防动员职责",从而确立了国防动员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县(含市辖区、县级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动委)是我国  相似文献   

18.
《国防》2012,(3):68-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贯彻国防要求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生产、施工、监理和验收,保证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的质量。"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协助兵役机关做好预备役人员的征召工作.从事交通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优先运送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 一、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的职责 本条第一款规定,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协助兵役机关做好预备役人员的征召工作.这一规定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规定是一致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必须组织本单位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必须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等等.  相似文献   

20.
李成  张容胜 《国防》2011,(8):34-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以下简称《国防动员法》)规定:"国防动员经费按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建立国防动员经费保障机制,是学习贯彻《国防动员法》的要求之一,是推进国防动员建设发展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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