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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的乌鲁木齐正值瓜果飘香的季节。5日晚,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策划了一起严重的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这座美丽的城市一夜间深受创伤。整个城市的社会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出行告急!吃饭告急! 100多名死难者和上千名伤员的善后工作亟待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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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月26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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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表声明,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加入号称世界海洋宪法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据此颁行和重申有关国家海洋权益的法律法规,这是令世人瞩目的历史性事件,也是作为海洋大国的中国面对未来海洋世纪的机遇与挑战作出的历史性回答。为全面把握签署《公约》的意义及影响,本刊约请有关领导及专家撰文,纵论国家海洋大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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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7日,习近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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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国防》2010,(8):81-82
2010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2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国防动员法的公布,是我国国防动员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于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夯实国防动员基础、增强国防动员能力、维护国家安全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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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国防动员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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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国防》2012,(1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协助兵役机关做好预备役人员的征召工作.从事交通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优先运送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
一、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的职责
本条第一款规定,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协助兵役机关做好预备役人员的征召工作.这一规定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规定是一致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必须组织本单位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必须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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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法在1993年12月29日的第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表决。根据1999年12jq25日第九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案被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的第十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案被准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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