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2 毫秒
1.
不登记,房子不算真正属于你[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丁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效力。[解读]登记始终是与物权的设立和变动联系在一起的。不动产的登记,就是要把不动产物权设立和变动的事实登记在登记簿上。比如买房,就要到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只要办理了登记,就意味着这套房子属于你了。一旦其他人也要购买这套房屋,一看不动产登记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在2002年12月23日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的民法草案在物权法一编中明确规定,法律保护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破坏国家、集体和私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草案并对私人所有权作出专章规定。  相似文献   

3.
从《开锁》看权属关系的证明黄宏要求开锁公司打开自己的箱子,但物业经理和开锁人为防止发生法律纠纷,必须要其提供证据证明其权利人身份。而身份证、房产证等所有证件,黄宏又全锁在了箱子里,二者之间陷入逻辑悖论。到底需不需要证明权利人身份?这里涉及《物权法》的一个基本规则,即物权的公示规则。所谓物权的公示,指的是物权在设立和变动时,必须将物权设立和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的房屋拆迁问题成为一个热门话题。本刊编辑部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整理出拆迁政策问答,为广大读者提供借鉴和参考。问:法律是如何规定征收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答:物权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款。  相似文献   

5.
江平  范辉 《兵团建设》2007,(9):45-46
物权,即对物的权利。《物权法》是调整财产支配关系的法律,是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最基本准则,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3月16日高票通过,10月1日起即将施行。有关专家称,此法的颁布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最终在这部法律中得以明确。近日,兵团机关举行了《物权法》专题讲座,就《物权法》的一些基本问题作了详细讲解,在与会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物权法与你我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此,我们推出这一讲座,奉献给广大干部职工。  相似文献   

6.
财产公私财产平等保护平等保护原则符合宪法关于所有制性质的规定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物权法属于民法,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对权利人的权利实行平等保护。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相似文献   

7.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对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做出明确规定,为公民维护“阳光权”提供了法律依据。物权法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相似文献   

8.
非战争军事行动频发且样式繁多。综观各种不同样式的非战争军事行动,就会发现其中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民用物资的征用。征用不同于征收,征用的实质是国家强行使用公民、法人的不动产和动产,使用完毕应返还原物,原物毁损不能返还的,应当照价赔偿;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特殊性,使得此时的征用与常规国家建设土地征用等常规征用又存在差异。为了更好地指导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快捷顺利的完成,有必要深入研究部队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民用物资征用相关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深刻地阐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其中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物权法》享有4个方面的权利,即: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权;不短于30年的土地长期承包经营权(含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随意调整承包地、收回承包地);土地被征收获得补偿权和承包期内的土地流转权。  相似文献   

10.
军事后勤保障工作中的国防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防知识产权,是指与国家军事活动有关并服务于国家安全行为的知识形态的物权。军事后勤保障工作中的国防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包括国防专利权保护、国防著作权保护以及国防信誉保护。  相似文献   

11.
行政法授权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物权的行政管理,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有效地保证物权的安全,为物权的充分行使提供良好的法治条件。保证行政机关更加科学有效地保护物权,则必须坚持“公共利益”界定法律化、行政行为程序法制化、行政救济制度法治化,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物权登记制度、完善国家行政补偿制度、大力推进物权行政保护制度化建设、完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2.
从出售月球谈起月球,能出售吗?如果能,又怎么个出售法?带着几个疑问,我仔细阅读了刘宝军、刘晓学的文章《他比比尔·盖茨更会赚钱》,不禁感叹。文章中的"他"是指美国丹尼斯·霍朋——一个从成功操作出售月球起才能称为先生的老板。1990年以前,丹尼尔·霍朋在加利福尼亚一家汽车公司当汽车销售员,他整天异想天开,做些不可理喻的"傻"事,终于丢了工作。直到一天晚上,他无聊地望着窗外,并注意到了天上的月亮,此时他惯于突发奇想的脑子里,又有一个绝妙的主意——月亮就是他的不动产了。为此,他几乎查阅了与行星土地有关的所有公约文件,发现1967年的联合国太空公约虽然禁止任何国家或政府独霸地球以外的任何土地,但对于团体或个人却没有作出规定,即团体或个人不在禁止之列。于是他与当地政府的所有权登记处联系,花10  相似文献   

13.
第一,关于过好权力关的问题。 权力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通常把人权、财权、物权看作是最重要的几种权力。有的同志说,我这里是“清水衙门”,没有什么权力。对这话要作分析,没有人、财、物的也有权力。我看机关干部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领导干部,有领导职务,具有领导权,可称为“当权派”;第二种是直接掌管人、财、物部门的同志,可称为“实权派”。他们手中的权力都是有形的。第三种虽然不直接掌管人、  相似文献   

14.
军用土地有偿使用的内涵、意义军用土地有偿使用是一个新命题。传统的观点从军用土地使用权的确立方式出发,认为既然军用土地是国家通过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军队使用的,因而它便是无偿获得进而也是无偿使用的。然而,结合军用土地的使用功效看,我们认为,它是一种有偿使用。 1.军用土地有偿使用的内涵。军用土地有偿使用,是指军用土地所有者(国家)由于让渡军用土地使用权而获取报偿的一种土地  相似文献   

15.
刘传祥 《国防》2008,(3):55-58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胡锦涛签署第六十二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的一些规定及确定的若干原则,与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开展密  相似文献   

16.
多年来政府未能按照资产经营规律对土地予以经营,致使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与“地尽其力,物尽其用”的要求还相距甚远。在城市管理概念不断发展的今天,作为“城市经营”重要组成部分的“土地经营”。已经引起了城市政府的重视。城市政府经营土地主要是指政府在保留城市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对城市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等相关权力的市场化运作,解决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城市建设资金短缺、城市发展无序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现已公布。连日来,不少官兵来信来电咨询有关物权法的具体问题。记者整理归纳出官兵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军区政治部司法办公室主任苟恒栋作了解答。  相似文献   

18.
军用土地主要是用于屯兵、练兵、守边、护岛等目的,产出的主要是军事效益,在实行有偿使用时,应区别对待,有的可以实行有偿有期使用,有的可以计价承包使用。主要是做好“六限”工作,树立价值观念,切实做到爱惜土地、合理使用土地和充分开发土地的使用价值。“六限”是指限额征地建设、限期实行计价承包管理和有偿使用、限期开发空闲地、限期完成土地复垦、限时完成建设任务和限时改造旧营区。  相似文献   

19.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一个企业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必须具备“七力”。一是权力,指军队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权、劳动人事权和财权、物权,以及购销权;二是压力,即企业的经济责任;三是动力,即企业的经济效益;四是智力,即人才和技术;五是物力,即物质条件;六是合力,即横向联合;七是凝聚力,即全体职工的同心同德。  相似文献   

20.
军用土地是指国有土地中国家提供给军队使用的那一部分土地。目前,军队经过精减整编后军用土地中空闲用地已有相当数量,通过有偿转让对这部分土地进行开发,是军事经济工作中一项新的事业。因此,有必要在坚持土地国有的基础上,探索和研究军用土地有偿转让经济结构和关系,从军事经济建设的实际出发,建设和完善军用土地有偿转让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