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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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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方宁 《国防》1997,(10)
武装力量,是一个国家的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的总称,是国防力量的主体。由于武装力量在国防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任何一个国家的国防基本法,都要对武装力量作出必要的规范。我国《国防法》也不例外,它以专章的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性质、任务、方针、领导、构成、建设目标等都作出了原则规定。  相似文献   

2.
依法治军,是后勤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后勤法制化建设的任务,就是依法对后勤进行管理。一、我军后勤法制化建设的现状1.后勤法制化建设初具规模。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军的后勤保障工作主要依靠行政约束。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法制建设的完善,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已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根据军委江主席"依法治军"的指示,1992年以来,全军加快了后勤立法步伐,后勤法制化建设大大加强。同时,总后勤部加强了与国家机关的协调,积极参加了《国防法》、《国防交通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对28件涉及军队后勤的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经过20多年的法制化改革与实践,我  相似文献   

3.
国防知识     
第四节我国的国防武装力量武装力量是国家各种武装组织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我国的武装力量不仅有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组成的强大的人民解放军,而且有武装警察部队和广大民兵、预备役部队。这些武装力量都属于人民,其任务是巩固国防,抵御侵略,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我国武装力量的主体。主要包括陆军、海军、空  相似文献   

4.
武装力量是国家的正规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的总称,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中国各族人民服务。建设一支具有中国特色的强大的武装力量,是增强我国国防力量的必然要求。对此,我国国防法第三章对我国的武装力量专门作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我国武装力量的性质和任务 国防法第17条规定的我国武装力量的性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我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巩固  相似文献   

5.
国防科研生产领域第一次有了基本法律保障本刊特约评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八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以下简称《国防法》),这是我国国防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法制建设上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国依法建设国防以法治军跨入了一个崭新的阶...  相似文献   

6.
刘沈扬 《国防》2008,(9):11-14
党的十七大对国防和军队建设进行了科学筹划和总体部署,进一步突出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战略地位,反映了全党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时代要求。国防后备力量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以  相似文献   

7.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创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崇安 《国防》2006,(4):8-10
胡锦涛主席明确指出,要“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期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科学依据。国防后备力量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捍卫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瓶颈”,推动工作  相似文献   

8.
国防资产及国防资产证券化的界定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六章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为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研生  相似文献   

9.
郑治栋 《国防》2007,(8):39-41
军分区、人武部是我国武装力量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军分区、人武部建设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0.
改革开放的中国离不开巩固的国防,而国防的巩固则离不开法制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诞生,标志着中国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又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制定《国防法》,一是可以把党和国家在国防建设、军队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方针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上升为国家意志,长期稳定地付诸实施;二是可以充分发挥法律机制在国防建设中的规范、调节、保障和引导作用,使国防建设适应  相似文献   

11.
2013年国防白皮书《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充分体现了作为支撑武装力量的物质基础——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性,为国防科技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白皮书中军事透明化的增强是中国武装力量越来越自信的表现,更是国防科技工业不断发展跃升的一个缩影。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国防科技工业依然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12.
刘沈扬 《国防》2010,(11):32-34
抢险救灾,是民兵预备役系统的重要职责,也是后备力量的优良传统。《国防法》明确,我国武装力量担负着“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任务。民兵预备役部队作为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急人民之所急、帮人民之所需、解人民之所难,积极参加抢险救灾行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相似文献   

13.
武装力量,是指国家或政治集团的各种武装组织的总称,一般以军队为主体,由军队和其他正规的、非正规的武装组织组成,通常包括常备军、预备役部队、武装警察部队和群众武装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我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无论中外,武装力量都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执行内外政  相似文献   

14.
今年是我国的《国防法》颁布施行10周年。这一指导国防建设的基本法规出台问世以来.有力地推进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健康发展.对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国防意识.发挥出积极作用。素有“八百里瀚海”之称的白城市各级党委、政府.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国防法》和其他相应法规.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支持部队建设、做好兵役工作等诸多方面,做出积极努力.取得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15.
杜亮 《国防》2004,(3):16-18
近年来,在依法治国方针的指导下,我国的国防法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直接调整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的法  相似文献   

16.
制定和实施《国防法》,将国防建设纳入法制轨道,是依法加强和巩固国防,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性措施。自去年《国防法》颁布实施以来,面对新形势下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山西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主动抓住机遇,积极迎接挑战,在不断强化党管武装的同时,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遇到的新矛盾。在以往法规建设的基础上,依据《国防法》制定了适合本省实际的《山西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推动全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7.
新中国成立以来,军事立法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形成了一个以《国防法》为龙头,涵盖国防和军队建设各个方面的军事法律法规体系。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向军事立法提出新任务、新要求,军事立法为军队"三化"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18.
国防知识产权的概念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防知识产权的概念探讨■国际主义专利局桂立昌林建成关键词国防知识产权国防资产管理国防知识产权的概念探讨■国际主义专利局桂立昌林建成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提出了国防资产的概念,即“国防资产指国家为武装力量建设、...  相似文献   

19.
马渊  任向阳 《国防》2016,(6):39-42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党中央、习主席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国防后备力量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深化思想认识、突出建设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在军民融合发展中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  相似文献   

20.
郑治栋 《国防》2008,(2):28-31
预备役部队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七大对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提出要提高预备役部队建设质量。加强预备役部队质量建设,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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