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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工资待遇的提高,军人越来越多地按揭购买商品房作为婚后居住使用。但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往往碍于面子在婚前未能明确房产的权属以及详细约定还款数额、方式等事宜,导致婚姻破裂时财产纠纷增多,尤其涉及房产分割时易产生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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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2013年2月4日,李某某与刘某某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清水镇法律服务所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婚生子李某由李某某抚养,婚生子的生活费、医疗费原、被告各承担一半,如违反约定将承担违约金1万元并赔偿实际损失。2013年8月6日,婚生子李某到新疆医科大学进行眼角膜移植手术,李某某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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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律师:我姐夫是一名现役军人,由于他与我姐长期两地分居,就与部队驻地一名女青年在一起生活。我姐想离婚,但我姐夫就是不同意。请问:我姐夫与那个女青年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吗?我姐夫不同意离婚,法院可以判离吗?我姐可否要求离婚过错赔偿?——成都军区杨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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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唐某与秦某同是农六师芳草湖农场机械厂工人,两人于2002年3月在户籍所在地芳草湖农场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由于两人感情不和,唐某于2010年6月来到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给秦某送达起诉状等相关材料,秦某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称其住所地在昌吉市居和小区,并提交证据材料,要求法院将此案移送至昌吉市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