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优抚工作问答(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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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政部优抚局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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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四、参战致残民兵可以享受那些待遇?参战致残民兵除由国家按规定评定残废等级并发给残废抚恤金外,为了更好地保障他们的生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还可以享受下列一些待遇:1.在乡的特等和一等参战致残的残废民兵,本人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他人扶助的,可以申请由民政部门批准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一般每月不超过当地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2.在乡的特等和一等参战残废民兵,本人的口粮应按当地干部的口粮标准,由国家供应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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