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信箱 |
| |
引用本文: | 陈刚.法官信箱[J].解放军生活,2014(3). |
| |
作者姓名: | 陈刚 |
| |
作者单位: | 南京军区军事法院; |
| |
摘 要: | 正去年7月,我部一名战士的哥哥因见义劳为被歹徒用刀刺成重伤,另外一名受害者被当场捅死,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凶手死刑。凶手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后翻供否认犯罪事实,战士听说后心里很着急,请求部队发函给法院要求严惩凶手维持死刑判决,请问部队为此事给法院发函是否合适,信函里应当表达什么内容,如何把握分寸?
|
关 键 词: | 消费者 经营者 法官 部队 死刑 战士 夫妻共同财产 赠与 中级人民法院 风险警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