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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
摘    要:废电池不宜集中收集 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规定: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该《技术政策》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含汞量大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废电池的回收重点是镉镍

关 键 词:废电池 危险废物 收费制度 出国留学人员 《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 民工 失业保险 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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