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拒收、少收,到来者不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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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情追踪】2002年10月至2009年2月,陈光礼在担任四川省达县县委书记和宜宾市副市长期间,利用在达县主持全面工作和在宜宾市分管城市规划建设等职务上的便利,为11个单位或个人在争取项目、工程建设、协调施工事宜、推进施工进度、资金拨付、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请托人送的2222万元、10万美元、10万港元以及价值103万元的越野车一辆。2010年12月29日,四川省资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光礼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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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来者不拒 交往 四川省 宜宾市 达县 犯罪行为 朋友 拒收 城市规划建设 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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