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行军工配套产品的相关财税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难以充分调动民用单位参与军工配套产品的积极性,不利于寓军于民新体制的建立。 从目前执行的军工配套产品财税政策来看,民用单位生产军工配套产品无论对武器装备重要与否,都要按规定上缴增值税,军工单位则一律免增值税,这种根据单位的“出身”决定是否具有军工配套产品免税资格的做法,不仅影响了长期合作民用配套单位的积极性,也一定程度地限制了新单位的加入,尤其不利于国防科技工业“寓军于民”新体制的建立。 (二)以“出身”定政策的做法,使军工和民用单位在军工协作配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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