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88年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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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总政群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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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各级人武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干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认真学习十三大文件,在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中深入进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教育,自觉支持和参加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二、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各级人武部门要在抓好“四课”教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军事训练中10%的政治训练时间和重大节假日、征兵、整组等时机,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保卫祖国、自觉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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