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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婚记
引用本文:王昌模.撤婚记[J].中国民兵,1986(12).
作者姓名:王昌模
摘    要:“非亲不嫁,非亲不娶”的近亲结婚,是旧社会的一种陋习,广大民兵要带头抵制和制止。近亲结婚,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近亲结婚,是不符合科学道理的,它产生的后果是:一害国家、二害家庭、三害后代。为什么不准近亲结婚的科学道理,本刊在今年第二期上已有刊载,请注意阅读时参考。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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