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 |
| |
引用本文: | 陈庆修.坚持依法行政[J].政工学刊,1999(12). |
| |
作者姓名: | 陈庆修 |
| |
作者单位: |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
| |
摘 要: | 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一切行政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则把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是民主、文明、进步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政府机关的根本保证。依法行政要求一切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立、权力取得、权力行使都应有法定程序,并以反映人民意志的法律来规范;行政要合法、高效,遵循法定程序,权责统一,用权受监督,侵权要制裁。依法行政决不是权宜之计,也不是人为地用法律法规束缚行政机关的手脚,而是不以人的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