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业”夺去了三条性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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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荣新
,李建国.“消业”夺去了三条性命[J].中国民兵,19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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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荣新 李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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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江苏省海门市四甲派出所一份有关当地群众练习“法轮功”的材料中,有这样一份记录: 陈美,女,54岁,四甲镇居民,1996年4月开始练习“法轮功”,1997年下半年开始身体有不适症状,但她拒绝去医院检查,1998年4月8日,因患胰腺癌而死。 姜汉明,男,54岁,四甲供销社经理,1996年4月开始练习“法轮功”,练功前身体很好。1997年5月,身体急剧消瘦,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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