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两次收回香港谈判的历史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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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明远.我国两次收回香港谈判的历史启示[J].武警工程学院学报,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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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明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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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警技术学院政治系历史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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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香港回归祖国,历来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心愿.在1943年中英重订新约谈判中,国民政府首要求收回香港,提出不留尾巴地废除不平等条约,但在英国的软硬兼施之下,成为泡影.1982年,我国为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与英国进行了两年之久的谈判,终使英方签约.两次不同结果的谈判,启示我们: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增强国家实力,必须坚持高度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才能实现香港的顺利回归和平稳过渡.英方签约.两次不同结果的谈判,启示我们: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增强国家实力,必须坚持高度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才能实现香港的顺利回归和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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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香港 谈判 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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