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案情追踪]2006年10月至2013年4月,陈剑飞在担任重庆市黔江区鹅池镇、金溪镇、蓬东乡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承建巴渝新居风貌改造、集镇街道硬化、农村基本口粮田等多项工程中谋利,多次收受10余名行贿人贿赂达人民币129万余元。2013年8月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忏悔录]我今年43岁,原本有令人羡慕的幸福家庭。作为正处级干部,我的事业如日中天;妻子也是国家公务员,儿子成绩优异。这本应该是美好的人生啊!而如今,我却只能与高墙电网为伴。我是一个农家子弟,1988年高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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