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中未涉及的共同债务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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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去年11月份,我爱人提出与我离婚。我在医院住院期间接到了法院开庭的传票。由于当时心里乱,在开庭时竟忘了提及共同债务问题。开庭后的第二天经别人提醒我就到法院提出共同债务的分担问题,请求法院一并处理,并把有关证据材料交给了法院。今年3月,一审判决书送给了我,结果判决中没有涉及共同债务问题。我上诉后,二审法院审判员说,一审没有涉及的事项,二审不再审理该事项。请问,二审审判员的说法正确吗?对于判决中未涉及的共同债务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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