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药驾”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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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毕可弟.向“药驾”说不[J].政工学刊,2013(10):6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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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毕可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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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65631部队政治部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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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药驾”,即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驾车出行的现象。由于这些药物常用、易得,且服用后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药物反应,因而很容易酿成祸患。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类、麻醉类药品后,不得驾驶机动车,但是对服用诸如感冒药之后能否驾车,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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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路交通安全法》 安全驾驶 国家管制 驾驶员 机动车 感冒药 驾车 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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